一、办理部门
广东省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湛江检测院
二、电梯安装前须提供安装监检材料,并由广东省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湛江检测院进行施工前监督检验:
(一)施工前申请监检须提供如下资料:
1)存档部分:
1.经特种设备监察机构受理的告知书、回执
2.产品质量证明文件/改造前使用登记证
3.设备购买、安装/改造合同原件(价格页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)
4.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施工前资料审查表
5.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土建检查合格证明(加盖公章)
6.委托安装证明(书)
7.委托保养合同(非本地公司安装)
2)备查部分:
1.制造许可证/安装许可证/改造许可证/维修许可证
2.施工现场作业人员持有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复印件
3.电梯整机型式试验合格证书或报告书
4.门锁装置、限速器、安全钳、缓冲器、含有电子元件的安全电路、轿厢上行超速保护装置、驱动主机、控制柜等安全保护装置和主要部件的型式试验合格证
5.限速器和渐进式安全钳的调试证书
6.机房或者机器设备间及井道布置图
7.电气原理图,包括动力电路和连接电气安全装置的电路
8.安装使用维护说明书
9.施工方案
(二)申请检验时需提供如下资料:
1.检验申请表
2.安装质量证明(加盖公章)
3.自检报告(加盖公章)
三、具体办理程序
(一)窗口报检:请将上述施工前申请监检所列资料提交我所办事窗口;
(二)交费:请根据缴费通知书到指定银行交纳现金或转帐,或到我所办事窗口刷卡交费。我所核实款到后方视为报检手续完成,接收资料;
(三)监督检验:由检验室安排人员审核有关资料,开出《资料审查结果通知书》,并同时进行监督检验;
检验人员到现场,由于受检单位原因不能开展检验的,其误工费由受检单位负担。
(四)施工单位安装完毕,送达以上安装监检资料(二)“申请检验时需提供的资料”至我所办事窗口,由检验室排期检验;
(五)如监检发现存在问题,应根据《特种设备检验意见通知书》进行整改,并及时到我所缴付复检费;
(六)报告领取:检验完毕,十个工作日后持缴费凭证(加盖银行收讫章的缴费通知书或票据)和《特种设备检验意见通知书》(加盖使用单位或安装单位公章)尽快来我所领取报告;同时,为方便客户,我所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客户要求,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挂号(邮寄)方式送达。(详情咨询所业务办事窗口)
程序框图:
四、受理时间
星期一至星期五
上午8:30-上午12:00
下午2:30-下午5:30
五、办公地址、邮编及联系电话
地址:湛江市乐宾路7号质监综合楼五楼特检院办事大厅
邮编:524022
电话:0759-3153248、3153229
传真:0759-3153233
六、监督电话
纪律监督:0759-3153228、3153233 投诉电子邮箱:zjtjs@126.com