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《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》第二十八条规定: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定期检验要求,在安全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1个月向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提出定期检验要求。
一、办理部门
广东省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湛江检测院
二、对照实际情况,核实到期应检设备清单
(一)如贵单位实际在用设备部分未在清单列出,请核对相关设备是否己按国家规定办理使用登记手续,未办理者,请尽快补办(市质监局锅特科:3153190、3153191、3153192);如不属上述情况,请如实登记;
(二)如清单列出的设备部分己移装、过户、停用、报废,请出具相关证明(移装、过户、停用、报废设备须先到监察部门办理手续);
请如实提供贵单位实际在用特种设备情况,凡因提供资料不准确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贵单位自行负责;未收到到期应检设备清单的单位应主动联系市特种设备检验所,以免延误办理报检手续。
三、请根据报检单填写各项内容(注明盖章的须加盖公章)。本单一式三联,请按锅炉、压力容器、电梯、起重机械、厂内机动车辆、压力管道分类填写,办理手续时一并提交
四、办理报检手续,提交如下资料
(一)填写完整的报检单;
(二)设备清单;
(三)移装、过户、停用、报废的证明材料。我所办事人员根据您提供的资料出具缴费通知单;
检验前准备工作要求报检时告知。
★电梯报检还需提供如下资料:
1.保养合同(杂物梯不适用)
2.保养单位提供自检报告(杂物梯、扶梯不适用)
3.上一年度检验报告或检验报告结论页(即第3页)
★起重机械报检还需提供如下资料:
上一年度检验报告或检验报告结论页(即第3页)
五、交费:请您根据《缴费通知书》到指定银行交纳现金或转账,或到我所报检窗口刷卡交费。我所核实款到后方视为报检手续完成,并将检验任务下达检验室 :
六、检验:检验人员将根据报检单上的信息,主动联系贵单位,确定检验日期。请贵单位根据检验要求提前作好相应准备:如停止设备运行、安排专人配合、压力表安全阀等安全附件先行送检定校验、准备试验:
检验人员到现场,由于受检单位原因不能开展检验的,其误工费由受检单位负担。
七、报告领取(送达):检验完毕,应根据《特种设备检验意见通知书》进行整改,并缴付复检费,十个工作日后持缴费凭证(加盖银行收讫章的缴费通知书或票据)和《特种设备检验意见通知书》(加盖使用单位或维保单位公章)尽快来我所领取报告;同时,为方便客户,我所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客户要求,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挂号(邮寄)方式送达。(详情咨询所业务办事窗口)
八、受理时间
星期一至星期五
上午8:30-上午12:00
下午2:30-下午5:30
九、办公地址、邮编及联系电话
地址:湛江市乐宾路7号质监综合楼五楼特检院办事大厅
邮编:524022
电话:0759-3153248、3153229
传真:0759-3153233
十、监督电话
纪律监督:0759-3153228、3153233 投诉电子邮箱:zjtjs@126.com