办理起重机械、厂内机动车辆购置使用前首次检验指南

2013-02-07

一、办理部门

广东省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湛江检测院

二、报检时需提交如下资料

1.填写《报检单》(应盖公章);

2.购买发票(原件及复印件);

3.产品质量证明书(合格证)

4.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身份证

5.施工单位的自检报告(电动葫芦适用)

三、交费:请您根据《缴费通知书》到指定银行交纳现金或转账,或到我所报检窗口刷卡交费。我所核实款到后方视为报检手续完成,并将检验任务下达检验室 :

四、检验:检验人员将根据报检单上的信息,主动联系贵单位,确定检验日期。请贵单位根据检验要求提前作好相应准备,安排专人配合

检验人员到现场,由于受检单位原因不能开展检验的,其误工费由受检单位负担。

如检验发现存在问题,应根据《特种设备检验意见通知书》进行整改,并及时到我所缴付复检费;

五、报告领取:检验完毕,十个工作日后持缴费凭证(加盖银行收讫章的缴费通知书或票据)和《特种设备检验意见通知书》(加盖使用单位或安装单位公章)尽快来我所领取报告;同时,为方便客户,我所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客户要求,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挂号(邮寄)方式送达。(详情咨询所业务办事窗口)程序框图:

六、受理时间

星期一至星期五

上午8:30-上午12:00

下午2:30-下午5:30

七、办公地址、邮编及联系电话

地址:湛江市乐宾路7号质监综合楼五楼特检院办事大厅

邮编:524022

电话:0759-3153248、3153229

传真:0759-3153233

八、监督电话

纪律监督:0759-3153228、3153233  投诉电子邮箱:zjtjs@126.com